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與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整合審計研究
摘要: 2019年中辦、國辦聯合印發(fā)經濟責任審計新規(guī),明確提出經濟責任審計應該加強與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統(tǒng)籌協調。
本文在分析全國各地開展兩類審計統(tǒng)籌實踐的基礎上,從審計流程、審計評價和審計組織的視角,初步構建了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整合審計理論框架。
通過對典型案例的分析,進一步總結經驗,提出建議,以期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一體化格局的建立。 (共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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