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

所屬欄目:民法辭典

“公法”的對稱。西方法學界對法律的分類。最初由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Domitius Ulpianus,約170—228)提出,并被《查士丁尼學說匯纂》采納。烏爾比安主張,應根據(jù)法律保護的利益是涉及公共利益還是私人利益區(qū)分公法和私法。公法和 ......    (本文共 1344 字 )     [閱讀本文] >>


推薦內(nèi)容


專業(yè)詞典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