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中華民國鐵路史
滬杭甬約未廢,國有以后仍為外國資本之路。本公司理事長及各理事當堅持商辦宗旨。如政府欲以收歸國有之條件向本公司交涉,一律謝絕。公司并不得以此等條件提議于股東會。此案,到會全體股東起立贊成。 ...... (本文共 93 字 ) [閱讀本文] >>